建筑垃圾的產生階段、清運階段、回收階段、資源化產品銷售階段的管理都存在問題需要加以解決、法律管理存在缺陷目前我國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黎明尚屬起步階段,至今尚無一部國家的關于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文件,《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法》雖然在第四條規定要實施清潔生產,但只是原則性的表述,沒有實質的規定。我國對建筑垃圾處理相應對策不如國外,但是在我國建筑垃圾不斷遞增的情況下,我國對建筑垃圾尋求處理方法,經不斷地研究探討,國內建筑垃圾處理技術不斷地走向成熟,例如黎明機械裝備有限公司研制的建筑垃圾移動破碎站,成為至今完美的建筑垃圾處理設備,在建筑垃圾處理發揮巨大的潛力,備受世界關注。鄭州黎明機械裝備有限公司經過長期考察,精心設計,大膽實踐,成功研制生產出了能夠輕松粉碎高濕煤矸石、頁巖、煤渣等物料的實用新型專利產品__煤泥粉碎機結構科學、設計合理、運行穩定、操作方便、節能低耗、處量能力大、對物料水分適應性強、成品粒度可以自由控制、移動靈活、適用范圍廣泛、后期維護成本低。廢品(包括金屬、竹木材、各種包裝材料、木料、塑料、玻璃等)。可能具有污染物的廢棄物分揀后可作為再生資源利用。建筑垃圾本來是人見人厭的廢棄物,但是通過粉碎分類處理之后,就變成了能夠再利用的建材原料。國家推出相關政策希望大力推動“綠色產品、綠色產業、綠色市場”的發展。后,在和該廠家簽訂購貨合同時,應仔細閱讀訂貨合同,如發現有疏漏之處應及時補充,以免在簽完合同之后發生不必要的經濟糾紛。綜上所述,雖然我們無法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,但是我們可以運用各種方法,預防它的發生。目前,隨著房地產熱